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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   (自身的保障)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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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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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車 發表于: 2006-03-22
兩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   (自身的保障) @](\cT64i3  
jo8;S?+<|?  
一、 錢借給別人! ,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aF\?X &|  
*!y.!v*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 ,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 %L9A6%gr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z3[0BWXs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pD']=d}t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  ,JcQp=g  
寫成"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q#RVi8('  
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 kE".v|@  
最好還有2個証人.這樣期滿後 N+?kFob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LTY@}o]\U  
哈 !!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P,O9On  
請警方提起公訴 .... /s=TLPm  
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 "....... 2&]UFg:8Q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 $<]y.nr|CX  
看完之後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e9q/[xMi  
我覺得我們的法律似乎有些讓人匪夷所思, {:Z#8dGe  
不懂法律的人別說爭取權益,可能連自己的基本保障都維護不了 %I%F !M  
t3Q;1#Zf  
J*,Ed51&7  
二、被誤認偷竊,可以要求賠償物價一百倍 jL%-G  
$|6Le; K  
消費者意識抬頭,店家誤把顧客當小偷可能無法再道歉了事。 2{XQDOyA  
fPK|Nw]b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最近協助一位被當作竊賊的無辜消費者 5[X^1  
向業者求償,業者自知理虧賠了四萬元。 (sJ{27b_  
消基會呼籲業者遇到疑似偷竊案件,以婉轉的態度處理, y"$|?187x  
以免傷無辜消費者的尊嚴。 U G^6I5  
自從業界引進出入口電子偵測器以來,一再發生無辜消費者被 bi KpV? Dp  
當作小偷的糾紛,最常見的是收銀員未把感應器消磁,消費者 z6'zNM7M  
結帳出門時防盜系統大聲作響,也常有店家防盜系統故障,無 ~+3f8%   
故啟動。消費者在受到驚嚇之餘,被當小偷盤查,不但丟失面 M9bb,`X>Q  
Y&'2/zI6~  
子又浪費時間,事後向消基會投訴,往往只獲「道歉」。 ^Y #?@  
不過最近有一位消費者遇到類似情形,據理力爭下,獲得業者 Gtg; 6&2  
「懲罰性」的賠償。 dBobVT'  
這位消費者帶著全家到台中一家大賣場購物,結帳後立即讓小 5zfaqt`  
孩穿上新鞋,不料小朋友走進賣場找妹妹時警鈴響起,三個小 }4eSB  
孩被十個大人團團圍住,指責他們偷竊,半個多小時後找到爸 AO8`ItNZdT  
媽、請來收銀員查清楚後才放人。 g w }t.3}  
這對夫妻是賣場附近學區的老師,因為店員忘了消磁引起的誤 --  _,;  
會讓他們當眾出糗,誤會澄清後店員卻只說「沒事了,你們可 + s1mm c  
以走了」令消費者不滿,向主管抗議,主管說已把收銀的工讀 m./lrz  
生開除並留下消費者的姓名電話,表示將予處理,消費者等了 `){*JPl  
半個月沒有下聞,告到消基會,要求業者按照店規「偷竊賠償 &m+s5  
物價一百倍」計算,以一萬九千九百元作為誤認消費者偷了一 p# O%<S@?  
雙一百九十九元鞋子的代價,外加一倍賠償消費者的精神損失 G~u94rw|:  
。業者自知理虧,如數賠給消費者四萬元。 6D3fkvc Z  
T4o}5sq}S  
消基會秘書長蘇錦霞指出,雖然店家有權對引起警鈴響的顧客 m cp}F|ws  
抱以合理懷疑,但不應直接認定消費者是小偷,更無權私自搜 8WfF: R;  
yi r#G""7  
身,若警鈴誤響是店家的疏失引起,而業者在處理疑似竊盜問 ^xu`NE8;  
題時損及消費者名譽,消費者有權依社會地位等要求相當的名 l3b$b%0'  
譽損害賠償。 P_,f  
)=[K$>0k  
不久以前也有一位消費者在一個大賣場購買皮包,因店員未予 ?U iwr{Q  
消磁,一個星期後在另一個賣場被當作小偷。消費者不堪名譽 V-O49  
受損告到法院,法官判未盡消磁責任的賣場賠償消費者十萬元。 )p(5$AR7  
9kH~+  
ps:   請用力的傳, F2AM/m^!q  
以保障每一位誠實的消費者, s lDxsb  
讓可惡的業者不敢再漠視消費者的基本人權 dY;^JPT  
U#Wc!QN-t  
{,]BqFXv  
_>dqz(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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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隆展哥****有空歡迎來基隆玩
離線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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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車 發表于: 2006-03-22
好常識....以後可亂告人....哈哈~~栓喔~~
離線qrv-達達
發帖
242
只看該作者 2車 發表于: 2006-03-22
謝謝展哥! v|uY\Z  
離線Noriko-Sak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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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3
只看該作者 3車 發表于: 2006-03-23
嗯..................要記下來..........
改裝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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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ko Sakai羅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