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友人: MY{Kq;FvRP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_t[9;
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iO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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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XX」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euY+jc%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5<X"+`=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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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U'}g *
說我欠「XX」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zKk=R6w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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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9-#=xE9'U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6 X2w)cO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W;r S7b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22d>\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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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fob.?ID-;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V#&S&dn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Zh:@AFz:R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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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J}Q%i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avMre_@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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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_ !tr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l !R >I7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x1.yi-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4 hB1-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vy5SBiK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UV)!z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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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af;~<oa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2mPU /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k|F TT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XX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_LZD4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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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到XX(XX98年已被XX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Tl7I\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rIZ^ix-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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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A1V^Gi@i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x72T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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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D&7 \3}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0z]sYI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78-D/WY/X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j$jgEtP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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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qxW^\u!<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Jn*{5tZ>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N!>c&8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nht?58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h_do8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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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R5(k'g?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