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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aaa22647646
 

發帖
215
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車 發表于: 2011-09-28
各位親愛的友人: Df.eb|[{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tx,q=.(  
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JiFB<Q\  
Y@ X>ejk"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XX」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o'K= X E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P yG;N!W  
\hI|I!sDWy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DdqE6qE  
說我欠「XX」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 OzpI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Vl`EfA(  
o)+C4f[G4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Z-3("%_$/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z*p9ZB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SgkW-#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3zv0Nwb,  
zXk^u gFy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rNICK2Ah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sGE %zCB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E/. r{S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V."cmtf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j%}9tM6[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Ir>pY\!  
qyh]v[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P$ _:-C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rq1zvuUx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y1S*_D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ly6 dl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t:xTmK&vt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px(~ZZB"  
Qstd;qE~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25r3[gX9`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BG]is,&5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B]mMwqM#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XX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Vr}@BA)  
Ll VbY=EX7  
1. 先到XX(XX98年已被XX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OI3j!L2f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I.|j  
:h!'\9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hF`<I.z}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d>Nh<PqH6  
G)_Zls2 ;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c%(Nd i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og&h$<uOZt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v (S h+p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bU8E&^M  
D,(:))DmR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U}5]Vm$]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x2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7m?fv Ky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JvYCWX`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3FQMs4  
5~E{bW$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1%k"+&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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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倫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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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88
只看該作者 1車 發表于: 2011-09-28
這是真的 嗎 ???? SNHAL F  
yv> 6u7  
有可能  成真???? G4uOY?0N  
\T;(k?28HN  
欠錢的證據 ?? 借據 ??? 有呈給 檢察官 檢閱 ??? =%;TVJk*a  
;O({|mpS\  
檢察官  會先 審閱 ( 憑據 )  再執行吧 ( 支付命令 ) ? NF_[q(k'  
x\5\KGw16  
第一個就有問題  ~ ET~^P  
-$(2Z[  
總要  有憑有據吧 ??? W_|7hwr  
bbFzmS1  
這個太誇張 ~ /SJI ~f+$  
Dmn{ppfyb  
不知道  是 那個 網路  又開始 唯恐天下不亂 ~
離線黑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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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3
只看該作者 2車 發表于: 2011-09-28
電視上有說過 wBIhpiJX0  
        這是真ㄉ!!! OIdoe0JR:O  
             存證信函可為憑據!!! DS6g_SS3  
                    法院ㄉ"支付命令"一定要留意!!! zTS#o#`!\  
                             否則就會出事喔!!!!!!!!!!!!!!!
露營足跡:拉庫山,瑪琦園,翡述*2,小路,涼山,浮雲山林.南庄東江溫泉.石水坊.
離線小叮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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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5
只看該作者 3車 發表于: 2011-09-28
哇勒 越來越 賤~~
離線台北小葉

發帖
391
只看該作者 4車 發表于: 2011-09-30
有聽過 fb8t9sAI  
法院的一定要理會 `KgWaf-  
存證信函不一定要理會
退隱
離線bin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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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只看該作者 5車 發表于: 2011-09-30
回 1樓(倫倫) 的帖子
倫大~這是真的~ c/:d$o-  
依據法律~ <SK%W=  
小額訴訟程序~是如此的 iME )Jl&  
我們常常發生於不在籍住的包租公身上 $KSdNFtM)A  
發生這樣新式詐騙手段 1 u[a713O  
如有開庭通知也非一般訴訟程序流程 #$-zg^  
它是一審就判決確定~ l(irNKutgo  
1條評分貢獻值+200
倫倫 貢獻值 +200 感謝BINGO 大哥  ^^ 2011-10-01
離線cantu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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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只看該作者 6車 發表于: 2011-10-01
存證信函最大的功用就是保存證據,但是寄發存證信函的目的並不以此為限,例如向對方施加壓力、發出最後通牒、警告對方、釣取證據、為催告通知、解除(終止)契約、行使同時履行抗辯權、抵銷等一定的法律效果,善加運用甚至還可能發生反敗為勝的效果。(轉台灣法律網) MC~<jJ,  
但沒有事實,證據也是無法憑空杜轉才是!想必是有個因,而後雙方無法順利履行合約,最後對方才會以此做告知的存證。
離線mints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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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只看該作者 7車 發表于: 2011-10-01
最近電台有再教育...這是會發生的真實案例
離線蛙娃的qr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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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只看該作者 8車 發表于: 2011-10-02
之前就是負責在處理文中所述的XX電信費用欠繳的事務,大概瞭解一點這部份的作業跟各位大大分享: H Em XB=  
在存證信函階段,還不需有甚麼強而有力的證據,只要能達到「該信有存底,可作為證據」的目的;而到這裡還好,並未進入法律程序。 K9) |b`E=  
進入了『支付命令』的申請階段,就必須要附上相當程度可以取信法院的相關文件資料,否則支付命令是不會那麼簡單被發出來的。『支付命令』在民事訴訟法第512條有規定:「法院應不訊問債務人,就支付命令之聲請為裁定。」 ;$FMOMR  
所以法院只要就債權人提出的資料決定要不要發支付命令。 P7*?E*   
在民事訴訟法第511條:「支付命令之聲請,應表明下列各款事項: )5w#n1  
一、當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4Q~++PKBe  
二、請求之標的及其數量。 G@rV9  
三、請求之原因事實。其有對待給付者,已履行之情形。 ogG:Ai)90  
四、應發支付命令之陳述。 lLN5***47J  
五、法院。」這些東西不僅要準備,還要令法官信服,才會幫你發支付命令。 m*` W&k[  
所以之前在處理時,只要進入了這個階段,最少就要準備申請書、帳單...等資料,甚至有時還會被法院要求補正債務人的目前戶籍地資料(這時要拿著申請書、法院要求補正的函...等資料去戶政機關證明兩方的債權關係,才能申請得到);其間除了上述的這些,其實還有一些需要能夠提出讓法官相信的動作是少不了的。 'v_k #%  
6<{SbE|G{  
以這篇文章所敘述的情景,是否真是詐騙,我是存疑的! !0Eo9bU%@  
倒是要提醒各位大大,該主張自己權利時,倘若輕忽放棄,沒人幫得了!無論是否詐騙,收到類似公部門文件,撥個電話查證一下,花不了太多時間的...... +%)bd  
小公雞的雞窩
http://www.wretch.cc/blog/Boson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