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友人: x$6-7<p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I^Dk
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FQ4v.7
u%v^(9z
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XX」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GpxGDN3?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o{>hOs
&
S,Tm=} wj
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QC ?8
說我欠「XX」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1F[;
)@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n=hz7tjaz
.@=d I
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FVF:1DT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CGv(dE,G&]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94K;=5h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z!RA=]3h
eZg31.
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HjV^6oP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l(&CO<4q?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75^-93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t^h>~o'\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zGz5|u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N%q
|
C2k(
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qv,|7yw{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lhxhAe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K%8
~B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WOg_Pn9HI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631FcQ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VwB
?
g\X"E>X
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y`^Fc
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aY"qEH7]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iRPd=)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XX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 |sP;Rpu
`uGX/yQ#=
1. 先到XX(XX98年已被XX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UpB7hA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E{lq@it32p
[[TB.'k
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t F`>.=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Jem.Ph
MRmz/ZmRM
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PIdPaV--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7<N X;Fx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l~f +h?cF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DJ<e=F!
e3[QM
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_$Fi]l!f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c%B=TAs5c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w%;$\^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525xm"Bs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xt`znNN
@-MrmF)<U
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ivGxtx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