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親愛的友人: LPs%^*8(2
分享一下我最近的受騙經驗 I#l}5e5
乖乖交了五萬多元,事情經過是: ~Ps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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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四月底五月初也收到「XX」寄來的「存證信函」說我欠他三萬七千多 T2{e1 =Z7
因為是沒有的事,我理所當然覺得是詐騙事件,也沒理會他 +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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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收到台中地方法院寄來的「支付命令」 DJ ru|2
說我欠「XX」這家公司錢應償還,如有異議要20天內提出 B'/U#>/
只是一張自說自話的紙,我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一樣置之不理 ^&3vGu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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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八月初收到彰化地方法院的「執行命令」 :?f<tNU$
主旨告知:將強制從我任職處扣薪水償還 ]t[%.^5#
我雖然還是覺得是詐騙事件,但居然對方也知道我的工作資料 k?cX fj&
我就打電話去彰化地院查詢,赫然被告知這是真的! &H_/`Z]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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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頭理解整個事件,才知道這個民事非訟事件的流程: U<6)CW1;
「存證信函」、「支付命令」、「執行命令」 3P_.SF
對方已經讓非法變成合法,只因我沒有在20天內提出異議! 8YSvBy
也就是說我沒有在20天內說對方是錯的,就表示我默認對方是對的!!! CW`^fI9H
對方依時間逐步取得必要法律效力後,「執行命令」已經是有法律效力的強制執行 x.t<@y~
結果三萬七連他所說利息,我總共乖乖匯入五萬三千多到他指定戶頭裡 8hV]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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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救濟之道,有!你可以「再起訴訟」 QXI~Toddj
但是律師跟我分析,我要付出的時間、力氣與成本恐怕不划算 P]"@3Z&w
就現實付出與經濟效益絕對不划算 +sJ{9# 6
我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又很清楚再起訴訟跟這些人攪和 -/3h&g
我要付出的情緒成本恐怕更高 :z?T/9,C
五萬多,算了,就認栽了! %jUZc: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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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彰化與台中地院聲請閱卷,發現對方真是有「個案控管」地逐步處理相關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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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因個人資料外流在他們手上而感到不安! ?h7[^sxJ
有位朋友幫我問到一位律師,很巧的事他老婆也收到類似的一封信 WUDXx %
跟我一樣是被說欠「XX電信通訊費」,不過律師處理的方式在此建議給各位 2}{[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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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先到XX(XX98年已被XX合併)直營門市填一張「未申辦聲明」(制式勾選表格而已) }Ny~.EV5^
2. 再到地院提「異議」,這樣就沒事了 0Oq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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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也說更簡單的作法,其實只要在20天內跟地院提「異議」 iow8H' F
地院就必須重起調查,開庭審理,其實也會沒事的 9/\=6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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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就壞在我自認沒作這件事 2wh{[Q2f
覺得是詐騙事件就都仗勢天理還在,不處理 j%&^qD,
我現在才學會有人隨意指控你,不要以為對方是瘋子騙子就置之不理 7W#9ki1
你不說他是瘋子騙子,反倒自己變成百口莫辯的傻子! t#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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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事情發生到現在三個多星期 P(r}<SM
我還是處在訝異我們的民事訴訟處理流程可以如此簡單讓人受害 #P6;-d@a
詐騙集團可以只用兩封信、兩張紙(都沒有任何附件說明) U`"nX)$
讓我一個大學教授因懶散乖乖認輸賠錢 B6Tn8@O
詐騙集團的專業實在比我的專業好賺太多了 Im_`q\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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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五萬多上了一堂神奇的法律常識課 (#.)~poZ
提醒大家別跟我犯一樣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