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誤的法律觀念分享-轉載於(作者:王麗能律師) K)[DA*W
第一則 ^(on"3sG
正確觀念:「簽名」有效,用「印章」代簽名也有效。 KO3X)D<3
錯誤觀念:簽名無效,蓋章才有效。 ^M6R l0
第二則 5~GH*!h%;
正確觀念:公司欠錢只能找公司要,不能向個人要。 &UfP8GE9
錯誤觀念:公司欠錢可找負責人個人要錢。 _`.Wib+
第三則 ve f9*u`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只有「告訴乃論」之罪,如果和解可以「撤回告訴」結案; IC6r?
至於大部分的犯罪是「非告訴乃論」之罪,民事和解後,院檢方仍需依法處理刑案。 r%\%tz'`j
錯誤觀念:刑事案件可以和解銷案。 PT39V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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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則 h,|. qfUk
正確觀念:原則上父債子不用還,夫債妻不用還。 ToR@XL!%rP
錯誤觀念:父債子還、夫債妻還。 t$z 5m<8
第五則 =A{s,UP
正確觀念:抵押權必須到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登記,而且登記完成後才能取得抵押權。 8_/,`}9
錯誤觀念:債務人交給您所有權狀,您就能享有抵押權。 s"5wnp6pW
第六則 MO@XbPZB
正確觀念:著作如果具有原創性,不需登記,於著作完成時就享有著作權。 *i>hFNLdOM
錯誤觀念:別人的著作如果沒有向政府登記就沒有著作權。 .z[#j]k
第七則 x>tsI}C
正確觀念:刑事案件才有刑罰問題,民事案件無關犯罪,當然沒有坐不坐牢的問題。 $8}'h
錯誤觀念:民事被告也會坐牢。 KW!+Ws
第八則 5zOC zm
正確觀念:協議離婚,除以書面為之並經男女方及二名以上證人簽章外,尚須至戶政機關辦完離婚登記,婚姻關係才消滅。 PD~vq^@Q
錯誤觀念:協議離婚,雙方簽名後婚姻就結束。 ~G1B}c]
第九則 \-SC-c
正確觀念:女兒也好,養子也好,都享有繼承權,而且原則上應繼分和兒子或親生子都一樣多。 5O;D\M{>
錯誤觀念:女兒是潑出去的水,沒有繼承權;養子女不是親生的也沒有繼承權或只能少一點。 {eVv%sbq
第十則 V"B/4v>
正確觀念:繼承遺產不但繼承「權利」,同時也要繼承「義務」,因此可能有利也可能不利。 KcU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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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觀念:繼承遺產只有好處沒有壞處。 ZL:SJ,C
第十一則 mZG n:f}=
正確觀念:離婚後,子女不一定歸父監護也不一定歸母監護,甚至可交由適當的第三人監護。 @1xIph<z
錯誤觀念:離婚後,子女均歸父親監護。 A!Tm[oqu
第十二則 !K0 U..
正確觀念:案件必須等「確定」勝訴才算勝訴。第一審或第二審勝訴,官司不一定會贏到底。 ns*:mGh
錯誤觀念:只要拿到勝訴判決書,官司就贏了。 m'N8[ o|h
第十三則 #kh:GAp]
正確觀念:民事案件確定打贏官司時只拿到一紙勝訴判決書,如果對方不主動履行,必須另外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否則法院不會主動幫您實現債權。 d!4TwpIgx
錯誤觀念:民事案件取得勝訴且確定的判決後,法院會主動幫您執行。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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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則 Pouo# 5
正確觀念:以不堪同居之虐待為理由請求離婚的案件,不一定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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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觀念:要有三張以上驗傷單才能判准離婚。 e!o\AB%d
第十五則 REYvFx?i
正確觀念:知名品牌的圖樣(LOGO)通常都有註冊而享有商標專用權,如擅自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將違反商標法,不但構成犯罪要坐牢同時還要賠人家錢,絕對划不來。 /]_|uN)Q
錯誤觀念:知名品牌商品上的圖樣(LOGO)好看又好賣,我可以仿照圖樣用在自己出售的同一或類似商品上來增加銷售量。 S,ea[$_
第十六則
iF":c}$.
正確觀念: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後買方只取得要求過戶的請求權而已,至於不動產的所有權是以「登記」為準,因此所有權是由先完成過戶手續的人取得,不一定是先簽買賣契約的人。 L6DYunh}^N
錯誤觀念:一地數賣時,先簽買賣契約的人可以先拿到土地的所有權。 WJu(,zM?G
第十七則 S9]I[4
正確觀念:如親人願出庭作證依法可當證人,只是證據力法院可能會認較薄弱。又在法定親等內親人依法可拒絕作證。 KvEv0L<ky
錯誤觀念:親人不能作證。 IW&*3I<K
第十八則 {9-9!jN{"
正確觀念:不可以虐待兒童或青少年,否則主管機關可以介入。 Y0krFhL'x0
錯誤觀念:孩子是我的,我高興打就打。 WeaT42*Q{
第十九則 pe0ax-Zv
正確觀念:訂婚或結婚都是身分行為,應該尊重當事人意願,故應由男女雙方本人決定,父母不能作主。 /;d 5p
錯誤觀念:父母可以作主代子女訂立婚約或結婚。 >r7PK45.K
第二十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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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確觀念:家庭暴力是違法行為,任何人都可以干涉。 kP+,x H)1
錯誤觀念:先生毆打太太是家務事,別人管不著。 _AX,}9
第二十一則 "qF/7`e[
正確觀念:與其請律師見證,不如請律師撰寫契約內容。 |8~)3P k
錯誤觀念:經律師見證的契約絕對沒有糾紛。 <=GZm}/]N
第二十二則 A03io8D6
正確觀念:契約簽訂生效後,除非「雙方合意」解除契約,否則如只有一方要解約時,必須符合法定或契約約定條件才可片面解約。 /7\q#qIm:
錯誤觀念:簽訂契約後高興解約就能解約。 lSaX!${R'T
第二十三則 4]tg! ks
正確觀念:「收養」在法律上的效力很大,被收養人不但改從收養人的姓,而且與親生父母的法律關係將因此中斷,因此要慎重。 iYvzZ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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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觀念:為了讓孩子從母姓,可以找個與母親同姓的人來收養。 x$` lQ%
第二十四則 \3^V-/SJf
正確觀念:訴訟應向哪一個法院提起有一定的規定,除有特別規定外,原則上以「被告」的住居所所在地法院為管轄法院。 zEO~mJzo
錯誤觀念:原告可以任意在自己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UakVmVN/P
第二十五則 !Whx^B:
正確觀念:只要在文件上有簽名或蓋章的人都要負法律責任的,蓋章或簽名當保證人後,日後被保證人如果不履行義務,保證人就要依法代負履約責任,不是開玩笑的。 W`vPf
錯誤觀念:親友拜託作保時礙於人情而簽個名或蓋個章不會有事。 F*#!hWtb
第二十六則 fi>.X99(G
正確觀念:倒會除有民事責任外,並不一定成立刑事犯罪。 '@+q_v@Jl
錯誤觀念:會首倒會就構成犯罪。 r`<e<C
第二十七則 BNE:,I*&
正確觀念:只要雙方意思一致,即使只是口頭約定也可成立契約。 24 [cU
錯誤觀念:沒有書面,契約就不成立。 hM!g6\ w
第二十八則 k=kkF"
正確觀念:協議離婚的兩個證人必須確實知道男女雙方離婚的意思,否則離婚要件不成立,離婚不生效。 q9{ h@y
錯誤觀念:協議離婚可以隨便找人當證人。 +RM!j9Rq
第二十九則 >r(`4M:
正確觀念:離婚只是夫與妻之配偶關係消滅,至於子女與父母因本於天然血統而發生的關係不會受影響。 u@:[ dbJ
錯誤觀念:父母離婚後歸他方監護之子女與另一方即斷絕父母子女關係。 dQrz+_
第三十則 T zS?WYF
正確觀念:所謂契約必須是「雙方」合意的內容,如果送貨單上賣方片面加註的事項買方沒有同意的話,不能主張是契約內容。 GSSmlJ`
錯誤觀念:送貨單上「片面」的附註事項可以構成契約的內容。 PU%f`)
第三十一則 `5(F'o
正確觀念:辦理公證租賃契約時,必須加註「租期屆滿不搬可逕行強制執行」的約定,否則租約雖經公證仍不能直接強制執行。 N8kNi4$mp=
錯誤觀念:租賃契約只要有到法院辦理公證手續,那麼租期屆滿房客如果不搬,都可直接強制執行。 {0a\<l
第三十二則 3Ur_?PM+C
正確觀念:交保只是刑事案件確定前「暫時」停止羈押或免予羈押而已,交保並不等於無罪。 f<rn't{
錯誤觀念:交保就是無罪。 K8[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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