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感謝麥SIR所提: 0*v2y*2V
原先預定的補助係以活動定位為"年會"當本應支應費用,因目前所指係為年會之定位為何時,截至目前為止,因各區及社團均未有明確指定年會日期(年會日期的選定),在各部仍未確定"年會"活動時間,則難以執行,至於何時為每年固定年會活動的時間,則須由各區、社應先行訂定是否才有辦法執行,而並非所有活動都有補助(再此有別於一般聚會)。 St^5Byd<
T> p&$]OG
另本次溫馨活動的定位,如果活動定位為露營社或各區的"年會"當亦須由論壇支應,亦無異議。 eJX#@`K
"Y.y:Vv;
但各區負責及社團均未成型,且日期也均未明定,本次活動辦理項目亦非以各區及社團"年會"方式進行公告,就此次活動辦理上要補助,對此次先前未以"年會"資訊發布活動,如今報名不及之人會顯有不公! (V@HR9?W)
+H2Qk4XFB
以目前情形,為考量金錢的使用性質(此次如係年會當然是得補助),但如係一般性質活動,目前則建議由與會會員自行分擔,暫不補助。 Xnh8e
T^q
0'#/
各位如覺論壇自VIP收費以來,似均未回饋會員,能否先請各位會員決定各區訂定固定日期為"年會"時間,方可讓基金管理人遵循,並以合理的態度看待補助的條件,如今當然是基金管理員以個人認知來看待補助條件,或許不夠客觀,那就請各區、社團代表人能否給管理人一個依據,就此次活動而言有些人覺得,這次是年會應該補助,但有些人又覺得此次非"年會"所以未報名參加,不應補助,在此是否請各位族人提供更好的意見來讓執行人員更有依據。 Y9|!+,
-K$)DvV^(E
如果沒有我想就此次突顯的問題來做討論,於2007年起統一律定各區、社團的日期,應會更加好處理,不知各位族人是否同意由下年度開始施行! OrG).^l
GKCroyor
在此建議主要是能讓管理人有更明確的依據不要再讓管理人無所適從,或是建議應由其他人來管理、或決定補助與否更為洽當與公正。 O
H7FkR
i?;Kq~,
另"年會"費用補助方式及額度也建議應於年終時公佈結餘,扣除貼紙先行製作之成本及網路流量空間預備金餘額平均在行分配各區及社團的額度。 O'~+_ykTl
]R? 4{t4
如此也能清楚當年預算及補助相關費用的控制,不致造成論壇各項活動的中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