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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   (自身的保障)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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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展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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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車 發表于: 2006-03-22
兩個法律小常識,請參考!   (自身的保障) DJYXC,r  
OZ!$%.?l  
一、 錢借給別人! ,還拿不回來是一件很令人頭痛的問題.....提供一個小方法給各位參考: _SIs19"lR  
&O6;nJEI  
在借別人錢的時候 ,不要寫借據或本票 , @SC-vc  
因為這都只能就民事來訴訟, 52MCUl  
那你一定會問不寫借據或本票,那要寫什麼...? ,/?%y\:J  
將你借出的錢再加上利息之總額, Xh0wWU*  
寫成"保管條"請對方代為保管, #'4<> G]  
特別要註明"歸還日期", l|vWeBs  
最好還有2個証人.這樣期滿後 xMSNrOc  
若對方不將錢歸還於你, ayH%  qp  
哈 !!那你就可以去警察局報案, vLnq%@x  
請警方提起公訴 .... Sv7>IVC?@  
因為他已經犯了"侵佔罪 "....... 5W[3_P+  
不必勞你再去請律師,打官司,還拿不到錢哦 !! Y7*(_P3/  
看完之後不知大家有何感想? _W@,@hOH  
我覺得我們的法律似乎有些讓人匪夷所思, L4YVH2`0)  
不懂法律的人別說爭取權益,可能連自己的基本保障都維護不了 9RG\UbX)^|  
IF&g.R  
B>~k).M&,  
二、被誤認偷竊,可以要求賠償物價一百倍 Bii6Z@kS  
cT/3yf  
消費者意識抬頭,店家誤把顧客當小偷可能無法再道歉了事。 <A#5v\{.;~  
i Td-n9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最近協助一位被當作竊賊的無辜消費者 :fxWz%t  
向業者求償,業者自知理虧賠了四萬元。 WwW"fkv  
消基會呼籲業者遇到疑似偷竊案件,以婉轉的態度處理, ^4+r*YvcM  
以免傷無辜消費者的尊嚴。 @q,)fBZq  
自從業界引進出入口電子偵測器以來,一再發生無辜消費者被 D ~Z=0yD  
當作小偷的糾紛,最常見的是收銀員未把感應器消磁,消費者 Gu2_dT  
結帳出門時防盜系統大聲作響,也常有店家防盜系統故障,無 [u[ U_g*  
故啟動。消費者在受到驚嚇之餘,被當小偷盤查,不但丟失面 *]5z^> q;7  
h9)RJSF4  
子又浪費時間,事後向消基會投訴,往往只獲「道歉」。 7k `_#  
不過最近有一位消費者遇到類似情形,據理力爭下,獲得業者 5lO^;.cS,  
「懲罰性」的賠償。 QeL{Wa-2F  
這位消費者帶著全家到台中一家大賣場購物,結帳後立即讓小 ovz#  
孩穿上新鞋,不料小朋友走進賣場找妹妹時警鈴響起,三個小 85} ii{S  
孩被十個大人團團圍住,指責他們偷竊,半個多小時後找到爸 z`OkHX*+2|  
媽、請來收銀員查清楚後才放人。 l]$40 j  
這對夫妻是賣場附近學區的老師,因為店員忘了消磁引起的誤 Mm.Ql  
會讓他們當眾出糗,誤會澄清後店員卻只說「沒事了,你們可 AVv#\JrRW  
以走了」令消費者不滿,向主管抗議,主管說已把收銀的工讀 Jh?z=JY  
生開除並留下消費者的姓名電話,表示將予處理,消費者等了 a1|c2kT  
半個月沒有下聞,告到消基會,要求業者按照店規「偷竊賠償 6b<+8w  
物價一百倍」計算,以一萬九千九百元作為誤認消費者偷了一 jN6b*-2  
雙一百九十九元鞋子的代價,外加一倍賠償消費者的精神損失 ]^ #`j  
。業者自知理虧,如數賠給消費者四萬元。 +0"x|$f~  
{ 5-zyE  
消基會秘書長蘇錦霞指出,雖然店家有權對引起警鈴響的顧客 Qci$YTwl>  
抱以合理懷疑,但不應直接認定消費者是小偷,更無權私自搜 9 mPIykAj8  
P"F{=\V1`<  
身,若警鈴誤響是店家的疏失引起,而業者在處理疑似竊盜問 ru{f]|  
題時損及消費者名譽,消費者有權依社會地位等要求相當的名 ]*;F. pZ  
譽損害賠償。 C),7- ?  
*Hs*,}MS  
不久以前也有一位消費者在一個大賣場購買皮包,因店員未予 xo  Gb  
消磁,一個星期後在另一個賣場被當作小偷。消費者不堪名譽 0pN{y}x,  
受損告到法院,法官判未盡消磁責任的賣場賠償消費者十萬元。 ^u)rB<#BR  
l}}UFEA^  
ps:   請用力的傳, <m-.aK{9  
以保障每一位誠實的消費者, J`oTes,  
讓可惡的業者不敢再漠視消費者的基本人權 ."mlSW"Wm  
y3IWfiz>/d  
|J3NR`-R  
KcXpH]>!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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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基隆展哥****有空歡迎來基隆玩
離線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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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該作者 1車 發表于: 2006-03-22
好常識....以後可亂告人....哈哈~~栓喔~~
離線qrv-達達
發帖
242
只看該作者 2車 發表于: 2006-03-22
謝謝展哥! q1VH5'p@  
離線Noriko-Sakai
發帖
673
只看該作者 3車 發表于: 2006-03-23
嗯..................要記下來..........
改裝明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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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riko Sakai羅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