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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盜版 CD 的人一定要看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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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David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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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車 發表于: 2007-05-29
— 本帖被 qrv-龍格 從 灌水、聊天、出遊回報留言版 移動到本區(2007-05-29) —
H=r-f@EOrI  
8~sP{V%  
持有盜版 CD 的人一定要看,請大家牢記這些法律常識,有備無患。 +Y\:Q<eMFg  
  boh?Xt-$  
如果您有開車 , 就請您看一看吧 !! BHXi g~d  
  總之就是說 ..... 遇到 臨檢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 U=>S|>daR  
  不要說是朋友的,借的,也不要說自己燒的CD \-<BUG]=  
  0X$mT:=9  
  在下一位朋友最近被臨檢 Iv`IJQH>  
警察除了照例檢測酒精濃度以外, &&ioGy}1  
已開始要求「請車輛駕駛配合打開音響換片箱」或「隨身攜帶的 CD 」! DA=!AK>  
經在下的友人詢問結果 : 主要用意在檢查是否有「盜版光碟」與「盜版 CD  」! :qYp%Ub  
舉凡音樂、軟體、作業系統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將被告發! i1iP'`r  
  景氣低靡、時機壞壞,上路還是小心為妙 ... 1/_g36\l$  
  Hxu5Dx5![  
  lH-VqkR\  
告訴大家幾個觀念 MJn-] E  
好破解警察的怪招 8f@}-  
bQ< qdGa  
1. 如果沒有搜索票,根據憲法第八條規定警察不能檢查你的行李箱! (f/(q-7VWt  
  yR[6s#F/h  
2.  如果警察虎你:你買盜版 cd 是那種夜市買的、光碟上還印有專輯名稱的、那你慘了,鐵死無疑,依著作權法 93 條規定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 bWPsfUn#  
如果你被唬了,那你就錯了!!因為妳會活得好好的! (qn=BP I  
  因為著作權法及我國其他法律根本就沒有處罰盜版的「購買」人, <z Gh}.6v  
所以,當警方問妳光碟從哪來的? :X>Wd+lY:_  
  首先:妳可以說:你管我!(警方無權詢問這個問題) y6(PG:L  
如果他說他有合理犯罪的懷疑時 !Tzo &G  
  妳一定要說是在夜市買的! RpdUR*K9x  
第一:自己沒有任何刑事責任,頂多東西被當違禁品沒收(況且可否沒收還有問題!) s$Vl">9#  
  第二:夜市是流動的,妳也不用舉證確定的購買來源。但是,要注意,當有人問妳買這塊光碟幹嘛用的? m8n)sw,,  
1.  一定要回答是要「在家裡」「供自己使用」的。 )O'LE&kQ|  
2. 千萬別說是要賣或要租給別人的(違反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2 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m*^)#  
3. 千萬別說是要借給別人的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2 款散布或意圖散布非法重製物罪,處 2 年以下徒刑)  NcA `E_3  
4. 也別說是公司或營業要用的 ( 違反 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5 款明知為非法電腦重製物而作為直接營利使用罪,處 2 年以 下徒刑) XkI'm\W  
5. 也不能說是要在社團或學校等公開場合 ? ( 違反 第 92 條非法公開播送、上映、演出、展示罪,處 3 年以下徒刑) Eq-+g1a  
  TY8gB!^  
不過,最後還是要說:盜版,還是少帶一點。 ly[yn{  
         G'|ql5Zw  
Wf c/?{  
w=KfkdA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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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宜蘭阿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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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只看該作者 1車 發表于: 2007-05-29
謝DV大大..小弟終於把這篇文章背起來了..我看順便列印下來好了..以防臨檢ㄉ時候被:貓:..所以直接拿給警察看...ㄏㄏㄏ..聰明吧
[ 此貼被宜蘭阿駿在2007-05-29 20:08重新編輯 ]
離線酷哥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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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54
只看該作者 2車 發表于: 2007-05-29
收到了感謝大大提供哦................
@用快門紀錄我所看到的世界@
離線can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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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1
只看該作者 3車 發表于: 2007-05-29
那帶IPOD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