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開錯門! 小孩開左後門與機車擦撞 家長被起訴 G 8V,
2006/10/14 18:30 b%S62(qP
記者彭仁鐸、蕭光志卅台中報導 INyk3`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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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一名家長,因為讓自己的小孩從左後門下車,與機車騎士發生擦撞,結果檢察官 DzheoA-+L'
調閱道路安全法規,發現明文規定乘客不得由左邊上下車,所以用「過失傷害」起訴開 ScSZGs 5&
車的家長。值得注意的是,如果開了左後門造成騎士受傷,最重可以吊扣駕照。 Z?O*'#y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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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家長貪圖方便,都會開轎車的左後門讓小孩上下車,台中市有家長因為這樣的情況 ,<Q~b%(3
與路過的機車騎士擦撞,竟然被檢察官被依過失傷害起訴。交通鑑定委員會秘書李國權 mB0l "# F
:「車子在停車的時候要靠右邊停車,那左側就有可能在慢車道上,規定從右側下車是 Ve/xnn]'
安全的考量。」 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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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官援引的就是道路安全法規中的第136條第4款,上面清楚寫著:除非是單行道,不 &J!aw
然後座乘客應該要從右邊上下。 $Q+s/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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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開左後門因而肇事,不但有可能被計點,甚至被吊扣駕照,但大部份的駕駛人根本 5y4u5Tm-%
不知道這項規定。不管是忘了還是是不知道,這些理由監理單位可不接受,因為法規可 D,ly#Nn
是白紙黑字寫得一清二楚,下車前可得先想清楚開左邊還是開右邊,若開錯車門,小心 E&~nps8e
官司上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