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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囉!網路分享偏方療效 將處5至25萬元罰鍰 [復制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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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線阿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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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車 發表于: 2005-09-21
【東森新聞報 記者蔣文宜卅台北報導】 Xbz}pAn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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坊間很多年長者會尋求所謂偏方治療的民俗療法,北市衛生局醫謢管理處處長高偉君表示,如針灸、拔血罐、接骨、整脊、給藥、燻臍,必須擁有中醫執照才可執行,另外,若是以養生館等名義,卻張貼病名、治療字眼時,或是在網站上分享民俗療法的個人心得等等,皆會直接觸犯醫療法第84條,被處以5至25萬元罰鍰。 T1x$v,)8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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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民俗療法常常有許多神秘之處,又以年長者認為其方式溫和、特別容易求助之,高偉君表示,民俗療法包括傳統之推拿、指壓、刮痧、腳底按摩、收驚、神符、香灰、拔罐、外敷藥膏、氣功與內功等項目,而且不需由正規醫事專業人員,即可執行。 2/;KZ+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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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如果像是針灸、拔罐放血、開藥、整脊、接骨及燻臍等,就必須擁有醫師執照才可進行,舉凡從把脈、看診到開處方等,必須領有醫師執照方可從事的診斷行為。 x$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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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偉君說明,現在許多民俗療法會以某某養生館為名義,如『×氣養生館』,便曾因開立「葛根湯」藥物及為客人從事「把脈看診」,且診斷其為內分泌失調,是因火氣大及身體酸痛引起,違反醫師法第28條;又於門外懸掛五十肩、坐骨神經疼痛、關節疼痛……」之違規市招,也違反醫療法第84條「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 o2jn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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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處以至少5萬元以上罰鍰。 w PV`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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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今年4月22日起,衛生署已放寬對醫療機構於網站上的廣告內容,要求只要不誇張誇大、未有扭曲事實發生,即不開罰,但是對於非醫療機構,如上述的養生館等違規情事,則將採直接處罰,並無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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