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風格切換
  • 1838閱讀
  • 0回復

一但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復制鏈接]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離線qrv-達達
 
發帖
242
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車 發表于: 2005-09-24
一但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bM^'q  
&2\.6rb.  
'ZDa*9nkF  
正確作法: t1~*q)!Mo  
MoF Z  
gh 0\9;h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Z3/zUtgs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I'j? T.  
g$97"d'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 Dn[1BWM/7  
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 a:fHTU=\p  
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 一 r>Ln*R,9D  
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 gy{a+Wbc*  
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 my1kF%?  
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 0REWbcxd"  
回自墊費用了,(申請書見附檔) V5B-S.i@  
-Q6pV<i  
Nd!VR+IZ  
http://www.nhi.gov.tw/04personal/personal_8.htm d 4]%Wdvf  
=[JN'|Q+  
健保局真的很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 都只知道這個… W(h8!}  
OZD!#YI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
評價一下你瀏覽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動

搞笑

開心

憤怒

無聊

灌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