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但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W>s'4C` ^Ai_/! " YaZt+WA 正確作法:
|J Q:.h ).!14Gjo 6>BDA?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oaBh)=7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A Wh*<H gqdB!l4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
wz0$g4 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
Kpp*^ 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 一
K?Xo3W%K 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
R3{*v =ov 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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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su 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
b ?2X>QJ 回自墊費用了,(申請書見附檔)
}Uwkef.Q (@WDvgi( *t?~)o7 http://www.nhi.gov.tw/04personal/personal_8.htm Qw6KX#n 38*'8=Y#> 健保局真的很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 都只知道這個…
h=K36a) 0279g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