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但忘了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自認倒楣...錯
$X,dQ]M NXX/JJ+w UM<!bNz` 正確作法:
E[cH/Rm tl;b~k L1Jn@ 1﹒保留收據,“七天內”,拿健保IC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
)-X/"d 2﹒若是時間不允許,沒關係,保留收據,“六個月內”,到健保局各區處,辦理退費;
2;(+]Ad< c8T| o=`k6 一般我們都只知道,一但忘了帶健保卡,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
!6x7^E;c 療費用,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超過七天,很多人就會摸摸鼻
7WwE] ^M 子自己認ㄌ…以為那些自墊費用,就這麼一去不回頭,其實,健保有 一
yRIXUCy 項規定,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以及原本
x|O^#X(, 沒有投保,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並
!LzA 填寫“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
*yaS^k\ 回自墊費用了,(申請書見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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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ozh!8aL http://www.nhi.gov.tw/04personal/personal_8.htm KWZhCS?[( lQ-<T<g 健保局真的很奸詐…他們只是一直宣導七日內可退自墊費用,所以大家也 都只知道這個…
t/\ mK[Z#obc= 請大家告訴大家吧∼自身權益要懂得保衛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