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壇風格切換
  • 1924閱讀
  • 13回復

高階主管的您會如何處理ㄋ?? [復制鏈接]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離線小熊pipi
 

發帖
792
只看樓主 倒序閱讀 使用道具 0車 發表于: 2006-03-20
各位如果在辦公室發生偷竊的行為,高階主管的您會如何處理ㄋ? 9rf6,hF  
如果您的同仁因須設定某些東西,而讓廠商進入辦公區域,但又因忙碌而沒有全程監督。這天又恰好有同仁價值上萬元的東西不見了,請問各位您們會如何處置??
評價一下你瀏覽此帖子的感受

精彩

感動

搞笑

開心

憤怒

無聊

灌水
露營 露營 露營 就是要露營
假日沒事嗎?那就來露營吧!
離線jackeyyu6171

發帖
34
只看該作者 1車 發表于: 2006-03-21
到警察局備案,然後貼公告請那位"樑上君子"將"不小心"拿走東西放回原位!!
離線Noriko-Sakai
發帖
673
只看該作者 2車 發表于: 2006-03-21
趕快調閱監視器................
改裝明細:
引擎室+前中後下拉桿、ALPINE主機、喇叭、擴大機、被動式12吋JL重低音、DVD+7吋銀幕*2、無線電、PS2、前後DIY中包、HID、接地線、逆電流、27排自排冷卻器、爆閃燈、數位電視
Noriko Sakai羅小明
離線小熊pipi

發帖
792
只看該作者 3車 發表于: 2006-03-21
沒有監視器....而且事隔多日了 1ni72iz\  
.N>*+U>>P  
bI3GI:hp  
"慘"字形容.......PDA被偷....可以像手機一樣憑ID找到ㄇ
露營 露營 露營 就是要露營
假日沒事嗎?那就來露營吧!
離線洪韜
發帖
313
只看該作者 4車 發表于: 2006-03-21
ㄝ!未必然就是被偷啊! m,t{D, 2  
搞不好是他的同事把價值上萬元的東西忘在某個地方! VD@$y^!H  
價值上萬元的東西的擁有人!也該為自己的糊塗附部份責任吧! (yi zM  
小熊pipi老大您描述過程也太簡短些了吧! ?!jJxhK<h  
單究誰是誰非是卻無以論定了!
洪韜
離線小熊pipi

發帖
792
只看該作者 5車 發表于: 2006-03-21
這樣說吧!! 某日因新增添了辦公設備,須作系統的設定,但須花費幾個小時,所以要一個沒有人會使用的電腦位置先作設定,全程(ㄝ就是這半天內接洽人無法一直監督在側)。廠商中午離開了!!問題來了!!一直到下班時那個位置上的同仁,進公司了....pdaㄝ不見了(但是他說前一天另外一位同事有看到)....而且他應該是放在2個抽屜的(pda和傳輸線都不見了)........ <XDnAv0t  
?0KIM* .  
就有同事開始懷疑....是不是廠商"拿"的.....原因是以前沒有過....(明明就有人ㄝ不見過手機) %B#T"=Cx  
去電廠商老闆....他沒有座這位置ㄋ所以沒看到喔.....廠商業務....他說他沒有動任何東西喔!! -R]~kGa6m<  
z^tzP~nI  
但是東西就這樣不見了
露營 露營 露營 就是要露營
假日沒事嗎?那就來露營吧!
離線JERRY

發帖
847
只看該作者 6車 發表于: 2006-03-22
我覺得是不是可以用"唬"的方式來試試看!! 7 u Q +]d  
先在公司內公告有監視器拍到或有人看到了"借"走PDA的人,本著人性本善的原則希望他能在隔天上班時讓PDA自動出現!! T 8 ]*bw  
如果的不是公司的人做的,就得對廠商作相同的手法希望拿走的人把他寄回來!! r+#g  
8 ks\-38n1  
但是如果真的都沒有下落的話可能就要自認倒楣了
離線tim
只看該作者 7車 發表于: 2006-03-22
引用第5樓小熊pipi2006-03-21 16:51發表的“”: *44E'Dxv  
這樣說吧!! 某日因新增添了辦公設備,須作系統的設定,但須花費幾個小時,所以要一個沒有人會使用的電腦位置先作設定,全程(ㄝ就是這半天內接洽人無法一直監督在側)。廠商中午離開了!!問題來了!!一直到下班時那個位置上的同仁,進公司了....pdaㄝ不見了(但是他說前一天另外一位同事有看到)....而且他應該是放在2個抽屜的(pda和傳輸線都不見了)........
就有同事開始懷疑....是不是廠商"拿"的.....原因是以前沒有過....(明明就有人ㄝ不見過手機) Te>m9Pav  
去電廠商老闆....他沒有座這位置ㄋ所以沒看到喔.....廠商業務....他說他沒有動任何東西喔!!
.......
J p0j  
一、要看你是否願意追就啦!如果要的話就是報警,但實質意義不是再於追回東西,是宣示意義比較重大。 AASS'H@  
aq^OzKP?  
二、你說以前手機有遭竊的情形,且確實已不見,順便告訴大家,只要你有該手機序號(彩盒上均有)或於任一手機上按 [*#06# ]都會顯示機身編號,警方就可找到喔,且不是一般手機店有辦法消除的手機編號的機器話,你可以去報案試試看喔!或許可以找的到失竊的手機,但是如果手機機身編號已被削除的話可能就沒法鎖定使用人啦!(前題是他的機身編號仍存在,並在繼續開機使用中)但你所說的PDA是無法鎖定的,但是我知道你是買HP的產品他門有這項代為協尋的服務喔!只要機器在送修時會通報失主喔! ;x u&%n[6@  
A] f^9F@  
三、如果堅持要報案採證的話,只要動過那個抽屜的人都有涉嫌可能,但也不排除嫌疑人有使用逃避的方法動過抽屜,那採證也沒有用,只是一般常理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另外各辦公室的人也都有涉嫌可能,因為這個空間只有妳們能進出。 )gxZ &n6  
gt(!I^LHYc  
四、上述證據都不足成立的話,報案後找不到直接證據也沒有多大的意義,但是辦公室的氣氛卻會變差,大家疑神疑鬼,所以通常有直接證據的話,報案或許成功尋獲,機會也大,反之仍不然,如果辦公室內常有這樣的情況,我會建議妳們跟公司要求裝設相關保全設施,能保公司及妳們個人的權益,以後整個公司的東西都會可能在被竊損害,這樣妳們在內辦公的也能自清,如果以後廠商來也能做監控,只是這樣可能又涉及個人隱私的問題,防患未然,防微杜漸。 >\s+A2P  
$1|65j[e  
五、如果被害人能提出非常直接的證據證明是某人犯罪的話,在報的話,這樣各方的損害才會達平衡,要不然只能忍淚吞聲囉! D.x&N~-  
Y]"lcr}  
六、時間及事物證明,只有三個人最清楚,被害人、竊的人、證人,所有在三個人都有缺時案件成立也是很難的。
離線小熊pipi

發帖
792
只看該作者 8車 發表于: 2006-03-22
就是因為大家都悶不坑聲啊(連個公文都不發)...請他們去報案又不願意(因為這樣有損公司名聲吧!!) $qM&iI-l0  
所以就推到我頭上來....真是生氣...我又不是辦公室管理員,還得兼作保全喔!! M8f[ck  
]N6UY  
而且還要我賠一半.....關我何事.....真生氣ㄋ!!
露營 露營 露營 就是要露營
假日沒事嗎?那就來露營吧!
離線黑咖啡

發帖
1306
只看該作者 9車 發表于: 2006-03-23
引用第8樓小熊pipi2006-03-22 12:38發表的“”: _JXb|FIp  
就是因為大家都悶不坑聲啊(連個公文都不發)...請他們去報案又不願意(因為這樣有損公司名聲吧!!) aFwfF^\(|,  
所以就推到我頭上來....真是生氣...我又不是辦公室管理員,還得兼作保全喔!!
而且還要我賠一半.....關我何事.....真生氣ㄋ!!
Nyo,6 AA  
cy4V*zwp  
.=-K7.X.)  
h` $2/%?  
真是委屈您了∼∼∼∼不應該如此就給凹過去了吧∼∼∼ Z]I yj 97  
_w>9Z>PR  
您不考慮反擊嗎?
歡迎參觀~Blue . Awash  's Blog 手創館
命裡有時終須有,命裡無時莫強求~~~
我是黑咖啡!!!

賀華現在分三國,烽火連天不休  爾虞我詐是三國,说不清对与错  
纷纷擾擾千百年以后,一切又從頭.........。
離線阿寶

發帖
383
只看該作者 10車 發表于: 2006-03-23
引用第8樓小熊pipi2006-03-22 12:38發表的“”: p3:x\P<|  
就是因為大家都悶不坑聲啊(連個公文都不發)...請他們去報案又不願意(因為這樣有損公司名聲吧!!) _=jc%@]1y  
所以就推到我頭上來....真是生氣...我又不是辦公室管理員,還得兼作保全喔!!
而且還要我賠一半.....關我何事.....真生氣ㄋ!!
sJX/YGHt  
=1lKcA[z  
為何你要賠 6hYv  
sMli!u  
看來還是強力報警 B_M)<Ad  
5Ga>qIM  
最好找tim 來個強力搜索 Z?[;Japg  
fu9y3`  
組真調會 VZF/2d84&w  
]1%H.pF  
DyG3|5s1R  
講講而已 6YrkS;_HS  
XV)ej>A-V  
通常應是疑失的人自認倒楣吧
就是有你這裡才這麼好
離線洪韜
發帖
313
只看該作者 11車 發表于: 2006-03-23
小熊pipi大老~ |5Mhrb4.  
你的同事憑哪一點要你賠償啊! 1G=1FGvP  
1.既然辦公室有被光顧過!卻自己又發生!是不是他故意的? S M@l4GH  
2.那他為什麼要把PDA放在抽屜咧? 0J7[n*~  
3.給有心人有機會!也讓有心人起了歹念! cnnlEw/&  
雖然主事可能基於心情說出來要你賠償的話! $`i$/FE  
但是~大老啊!若已自清!你的立場一定要堅定! '8 1M%KO  
(告訴他一句周星星的名言~吃屎吧!你!<---玩笑啦!說在自己的心就好!) {[jcT>.3j  
告訴他這種是牽涉到刑案的事!還是交給警察處理! js^@tgf$x&  
既然你都不報警了!就表示自己認賠!吃羹! );kO2 7dg  
要我連同賠償!那我家的水電費你也要按每月份幫我出一半! ^ W eE%"  
好不好啊??<-----我可能這麼給他說!! L Bb&av  
@g }r*U?  
"職場"是尋常百姓家的正財神! ]!d #2(  
無論一切還是要以圓滑為主! Uq<c+4)5  
也說不定哪天~西家方起!東家敗!的窘局! >)=FS.?]  
盡勿使自己孤立! !>TVDN>  
也讓自己做好自己該做的公事! EoD;'+d  
.}&bE1  
小熊pipi大老您考慮考慮吧!也讓自己的心情緩和緩和吧!
洪韜
離線小熊pipi

發帖
792
只看該作者 12車 發表于: 2006-03-23
今天心情好點了!!   謝謝大家的關心 o^HzE;L}  
vk;]9o j*  
因為廠商老闆有再次來電,我有正確的告訴他....同事說PDA是在抽屜中的(並不是第一次婉轉問他的桌上),老闆ㄝ覺得的這關係到他公司的名譽,所以他ㄝ一定要查清楚,不然而後到我們公司來作維護時,都要被人家懷疑,對他們ㄝ很奇怪。 5}-e9U  
DVC<P}/  
只是覺得有點不公平吧!!廠商是我帶進來,東西不見了,就要我賠...那不是就未審先判有罪。就先被認定一定是廠商偷的...真的是超過份,那有這樣處理事情的ㄋ。
露營 露營 露營 就是要露營
假日沒事嗎?那就來露營吧!
離線小楊

發帖
1888
只看該作者 13車 發表于: 2006-03-23
真的很佩服那個人有勇氣說出要你賠一半這種話